2025-03-04 新闻来源:水电学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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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
为推动水力和新能源发电行业积极采用先进实用技术,有效提高水力和新能源发电行业科技水平,进一步促进新阶段水力和新能源发电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度水电和新能源发电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技术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技术持有单位,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1.申报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能够有效促进水电和新能源规划设计、施工建造、设备制造、生产管理等方面科技进步,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显著;
2.知识产权权属明晰;
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管用实用好用;
4.技术特点突出,适用范围明确,推广运用方式、方法、条件清晰,易于应用;
5.具有国内外应用实例,应用时间1年以上。
二、申报推荐
1.各企事业单位会员和分支机构申报推荐数量不限;
2.各企事业单位会员可直接作为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进行申报和推荐,并对技术的真实性等负责;
3.地方学会和分支机构作为推荐单位可推荐本地域和本行业的技术,并对技术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具体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通过“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官网”登录“奖励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业务系统”)或直接登录“综合业务系统”(pingjiang.hydropower.org.cn)选择“技术推广指导目录”栏进行申报(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见附件3或“综合业务系统”通知公告栏)。在线提交《申报书》及其附件(不受理纸质申报书),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资料包括主件和附件,其填写内容、字数要求详见《申报书》(附件2)。
2.申报书主件中需签章的栏目应打印相应表格并签章,生成pdf格式后上传提交。
3.申报书附件均要求以pdf格式提交,可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研究报告(或其摘要)。包括支持项目技术创新点、完成者贡献的其他相关资料,如:研究报告、工作报告等。
(2)知识产权证明。申报技术推广目录的项目如有相应专利证书或其他知识产权证明,应将已授权的和正在申请的分别列出。
(3)成果应用证明。申报技术要求主要技术已在实践中应用1年以上(即2024年3月1日以前开始应用),被实践工程检验。成果应用证明应由出具证明的单位加盖公章,其内容一般包括应用单位名称、应用起始时间、应用具体情况及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4)技术评价证明及其他证明(或其摘要)。技术评价证明可包括该技的术鉴定证书、评审证书、评议报告、验收报告等。
(5)申报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制作并上传技术汇报PPT,内容包含技术原理、研发路径、应用场景及应用效果介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系统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申报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
2.申报技术名称非产品名称,应提炼总结关键技术部分内容,做到清晰、准确、简短,不能含有笼统、不确定性和夸大性表述。
3.同一项技术及在推广证书有效期内的技术禁止更换推荐单位、完成人等信息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相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禁止重复使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按照《办法》规定予以处理,申报单位列入诚信黑名单。
4.《2025年度水电和新能源发电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将于6月中旬在南京召开的“2025年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年会”进行发布。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怡、孙 卓
联系电话:13343315307、13910039984
电子邮箱:slfdjlb@163.com
附件:1.水力和新能源发电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
2.《水力发电和新能源创新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申报书
3.综合业务系统单位登录账号(咨询联系人)
附件1、2下载地址:http://www.hydropower.org.cn/cn/index/734_1220327_122451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