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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水力发电和新能源工程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5-11-07     新闻来源:水电学会秘书处

会员单位、分支机构:

为推动水力发电和新能源工程行业积极采用先进实用技术,有效提高水力发电和新能源工程行业科技水平,进一步促进水力发电和新能源工程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组织开展《2026年度水力发电和新能源工程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技术持有单位,管理规范,信用良好,3年内无不良记录。

1.申报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能够有效促进水和新能源规划设计、施工建造、设备制造、生产管理等方面科技进步,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显著;

2.知识产权权属明晰;

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管用实用好用

4.技术特点突出,适用范围明确,推广运用方式、方法、条件清晰,易于应用;

5.具有国内外应用实例,应用时间1年以上。

二、申报推荐

1.各会员单位和分支机构申报推荐数量不限。其中,企事业单位会员可直接作为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进行申报和推荐,地方学会和分支机构作为推荐单位可推荐本地域和本行业的技术

2.各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对技术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具体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通过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官网首页或以下网址http://pingjiang.hydropower.org.cn)登录奖励综合业务系统选择“技术推广指导目录”栏进行申报在线提交《申报书及其附件(不受理纸质申报书),具体操作程序可以查看“综合业务系统”通知公告栏“综合业务系统操作说明书。要求如下:

1.提交资料包括主件和附件,其填写内容、字数要求详见《申报书》(附件2)

2.申报书主件中需签章的栏目应打印相应表格并签章,生成pdf格式后上传提交。

3.申报书附件均要求以pdf格式提交,可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研究报告(或其摘要)。包括支持项目技术创新点、完成者贡献其他相关资料,如:研究报告、工作报告等。

2)知识产权证明。申报技术推广目录的项目如有相应专利证书或其他知识产权证明,应将已授权的和正在申请的分别列出。

3)成果应用证明。申报主要技术已在实践中应用1年以上(即202431日以前开始应用),被实践工程检验。成果应用证明应由出具证明的单位加盖公章,其内容一般包括应用单位名称、应用起始时间、应用具体情况及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4)技术评价证明及其他证明(或其摘要)。技术评价证明可包括该技术鉴定证书、评审证书、评议报告、验收报告等

5申报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制作并上传技术汇报PPT或者视频,内容包含技术原理、研发路径、应用场景及应用效果介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系统申报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1231日。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申报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

2.申报技术名称非产品名称,应提炼总结关键技术部分内容,做到清晰、准确、简短,不能含有笼统、不确定性和夸大性表述。

3.同一项技术及在推广证书有效期内的技术禁止更换推荐单位、完成人等信息。同一技术禁止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相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禁止重复使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按照学会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理,申报单位列入诚信黑名单。

4.《2026年度水力发电和新能源工程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将于2026年4月中旬召开的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学术年会暨水电发展大会上进行发布并正式出版。

、联系方式

人:

联系电话:13343315307、13910039984

电子邮箱:slfdjlb@163.com

 

附件:1.水力发电和新能源工程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

     2.水力发电和新能源工程创新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申报书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2025年11月6日